申报珠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
(二)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三)企业上年末总资产1500 万元以上,企业上两个年度营业收入都在 2000 万元以上。
(四)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7.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公司估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有清科创投排名前50的投资机构投资的,该企业视为拥有盈利前景,年度利润可以为负数。
(五)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每年都达到 3%以上。
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以上(三)(四)指标要求,可适当降低不超过 20%。
申报珠海市“专精特新”企业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专业化评价指标、精细化评价指标、特色化评价指标、新颖化评价指标)。
依据:《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2022年版)》
,13年项目申报经验,服务企业累计超过12000家,是广东省科技服务示范企业,欢迎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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