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纳税,经营合法合规;
3.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4.具备较强的R&D能力和水平;
5.具备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
6.具备较强的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和水平;
7.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水平。
二、评审要求
1.企业网上填报材料。申报企业登录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gdmachine.org/),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数据和上传材料。
2.各地市网上审查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如有必要,可实地核查)。
3.企业报送纸质材料。经初审通过的企业,按要求将纸质材料(其中:须从申报系统下载经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带项目编号水印的评价表、承诺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企业公章后,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各地市推荐上报。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纸质申报资料送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5.省厅组织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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