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2023-02-2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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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决策部署,“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2〕1号,下称《意见》),现开展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入库项目可优先在规划、用地计划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

  一、申报时间

  请各地市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二、项目类型

  1.农业加工型(一二产融合):利用工业工程技术、装备、设施等改造传统农业,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方式发展高效农业、加工农业、植物工厂等建设项目。

  2.农旅融合型(一三产融合):农业与服务业相互渗透,发展种植养殖业的同时利用农业农村景观和生产活动,全方位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康养、教育等建设项目。

  3.接二连三型(二三产融合):农业加工业向三产拓展的旅游业项目,以生产过程、建筑风貌、产品展示为主要参观内容开发的体验项目,以及以三产文化创意活动带动农产品加工的建设项目。

  4.全产业链型(一二三产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发农产品加工、生态休闲、农耕文明、旅游观光、文化创意、教育体验、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使一二三产业充分融合,充分体现生产保供、生态涵养、生活休闲等“三生一体”功能的建设项目。

2023年广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项目范围)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界定的项目。

  2.原则上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年销售/交易额4000万以上,或土地利用(经营)规模如下:

  种植业:粮油作物种植的500亩及以上,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糖蔗种植的分别达到200亩及以上,花卉种植、蚕桑种植或设施大棚种植的50亩及以上,油茶种植的2000亩及以上,商品林种植的10000亩及以上,其他作物种植的100亩及以上。

  畜禽养殖企业:家禽养殖年出栏量50万只及以上,牲畜养殖年出栏生猪1万头及以上,或年出栏牛500头、羊1000头及以上。

  水产养殖企业:池塘养殖面积100亩或年产量200吨及以上;工厂化养殖的养殖车间不少于8000平方米,循环水养殖水体不少于6000立方米。

  3.申报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农民20人以上。

  4.申报项目需明确用地选址,提供项目建设设计用地范围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规则,与规划道路线、河道蓝线、文物紫线、电力黑线、轨道橙线、城市绿线相协调,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

  5.申报2023年度的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已按照规划管控要求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或在年内可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支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解决规划用地需求。

  6.适当放宽粮食生产功能区从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其用地项目入库。

  7.优先支持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建设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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