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2023-05-25 09:39
来源:

  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在肇庆市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二)项目已申报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

  (三)项目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立项文件。

  (四)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

  (五)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制造业投资统计。

  (六)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七)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八)项目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已采用事前扶持方式获得投资奖励资金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肇庆市2024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

  采用固定资产投资事后奖励方式。

  (二)支持标准

  对项目申报投资奖励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发票等合法票据时间为准,不含税,下同)]原则上按不超过3%的比例进行奖励。申报投资奖励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投资,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计入奖励范围。因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税款不计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省当年度安排的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预算额度和评审遴选后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等因素确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单位于5月29日前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同时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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