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5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以下简称“《入选项目库通知》”)的要求,我局于3月27日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汕工信函〔2023〕162号),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相关工作。
根据《入选项目库通知》“支持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可入库”的要求,经项目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上报、项目初审、项目验收等程序,现对汕头市2024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前奖励方式)进行入库前公示,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公示期间,对拟入库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共7天。
联系部门:技改与投资科,电话:88992016。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邮编:515041。
附件: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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