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编号对加计扣除的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规则

2022-12-22 15:33

01(财税公告2022年第16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6号)

补充:科小与加计扣除

 
入库编号对加计扣除的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规则

一、科小入库基本信息

资格:有效期一年(取得入库编号的当年)

流程:自主评价→网上自愿填报→公示→取得入库编号(18位数) 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1位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序号

时间:2月—10月、平均每月公示一批

 

二、入库编号对加计扣除的影响

问:A公司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取得什么样的入库登记编号,才能按100%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A公司2022年发生研发费用,如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需要在2023年取得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规则

第11位编号

企业成立日期
提交自评
信息日期

是否可以按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加计扣除

0

入库年度之前成立
5月31日前
(汇缴结束)

A

入库年度之前成立

 

6月1日以后(含)

B 入库当年成立 /
温馨提示:
    按照上述规则,若公司2022年发生研发费用,如需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需要在2023年取得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
    考虑到企业取得第11位为0的入库登记编号有时间要求,建议各企业公司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火〔2018〕11号发布)规定,尽可能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2023年的入库登记编号,确保及时精准享受优惠!

02(财税公告2021年第13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补充: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收入总额>50%

制造业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03(财税〔2018〕99号)(财 2021年第6号)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99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0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1.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3.10月份预缴时:企业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将2021年第28号公告的相关内容长期制度化)

《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05(财税科公告2022年第28号)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补充:第四季度计算方法

第一种“实际发生法”: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022年度加计扣除=1-9月研发费用×75%+10-12月研发费用×100%

第二种“比例法”: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假设:企业5月份开始经营,全年共经营8个月:

2022年度加计扣除=1-9月研发费用×75%+全年研发费用×(3÷8) × 100%

 
 
 

知 识 小 结

企业类型

扣除比例
执行期限
科技型中小企业
100%
2022年01月01日起
制造业企业
100%
20210101
其他企业
(不得加计的企业、行业除外)
75%
2018年01月0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
100%
 
2022年01月01日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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