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职新引进的领军人才补贴
1. 全职新引进的一类领军人才,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750万元购房补贴。
2. 全职新引进的二类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经评审,额外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
3. 全职新引进的三类领军人才,给予75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225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经评审,额外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4. 全职新引进的四类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15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经评审,额外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分别按30%、20%、20%、15%、15%比例分5年发放。
二、全职新引进的青年储备人才补贴
全职新引进的青年储备人才,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最高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领军人才和青年储备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网签合同价格低于购房补贴标准的,购房补贴金额为网签合同价格。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三、其他人才补贴
1. 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在国(境)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的人才,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2. 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国(境)外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才,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3. 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全职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才,选择享受租房补贴安居政策的,每月标准为750元,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在公示结束后的次月起计发,每年9月集中发放,发放计算期限从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四、成长奖励和工作经费
全职在职人才在佛山市工作期间成长为各层次领军人才的,经评审,按以下标准给予扶持。
(一)一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250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750万元工作经费;
(二)二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100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300万元工作经费;
(三)三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75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225万元工作经费;
(四)四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50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150万元工作经费。
人才参加评审时的用人单位与成长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发放工作经费;人才在享受扶持期间调离成长单位的,不再发放工作经费。
已享受佛山市各级相关扶持(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实物配置、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相关奖励资金等)的人才,给予差额扶持。差额部分个人成长奖励和工作经费按25%:75%分配。成长奖励和工作经费按20%比例分5年发放。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企业如何申请人才补贴?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