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评选项目
一、人才项目简介
每两年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执训、宣传文化、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技能、其他等9个领域选拔100名左右长期勤奋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授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称号,每人每年安排3万元管理经费。
二、申报指引
(一)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选拔名额、范围、条件、程序、待遇等相关内容,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选拔。
(二)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限额推荐、逐级把关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公经济组织按属地原则推荐申报。
(三)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选拔范围、条件、名额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选进行评审,按照拟选拔名额1.2倍的比例产生初步人选。
(四)考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考察组到初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五)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及拟选拔名额提出拟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入选人员名单在市内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反映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七)报批。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入选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由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咨询电话
13632075636
阅读全文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