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一)奖补标准:
1. 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可获得600万元的奖补资金。
2. 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
(二)资金分配:
1.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核通过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按奖补标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
2. 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
二、广东省资金支持
(一)广州市:
① 对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增资扩产的,按每平方米40元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0万元。
② 对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③ 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二)深圳市: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东莞市: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四)惠州市:
对新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五)韶关市:
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m.auto-fm.com/)成立16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具体衡量标准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