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产业导则》文件解读材料和解读方案

2021-06-0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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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2020年7月29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议关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照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原则,尽快编制完成试验区产业导则”的要求,我局多次到试验区各片区调研,召集各区发改、工信等部门以及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摸查试验区产业基础,并借鉴吸收国内先进城市重大产业载体的经验做法,起草形成了《产业导则》。

  我局就《产业导则》两次征求市大湾区办等有关市直部门和四个片区所在政府意见(具体意见均已采纳),并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该文件已较为成熟,具备实施条件。

  二、主要内容

  《产业导则》围绕振兴实体经济主线,以发展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化治理、推进数据价值化为方向,聚焦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坚持创新要素主导、开放市场招引产业,强化错位协同发展、打造产业融合生态,提出广州试验区到2022和2025年的产业发展目标。共分七章十八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确定产业导则适用范围及内容。

  第二章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遵循聚焦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坚持创新要素主导、开放市场招引产业,强化错位协同发展、打造产业融合生态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广州试验区发展基础与形势,设立短期、中期、长期产业发展目标。

  第三章产业布局与产业导入。基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及“一江两岸三片区”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进一步明确各片区特色发展、有序竞争、聚力协同。提出“培育转化孵化加速载体,规划布局产业集聚园区”,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机构,并成立负责园区运营的专门服务团队。

  第四章产业融合与产业协同。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推动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打造区域协同生态,推出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创新和新业态集聚的场景应用市场图谱。制定全市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产业链全景图和产业招商地图,建立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产业的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种子企业培育名录,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培育和加速载体。

  第五章产业科研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技术优势,聚焦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算法研究,加快人工智能基础平台与软硬件研发。面向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医疗等领域,进一步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创新服务平台和生活配套服务平台。

  第六章体系建设。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广州试验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工作小组,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政策落实。建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统计监测和年度评价工作制度。各片区对区内重大招商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示范等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

  第七章附则。产业导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主要特点

  (一)突出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原则。引导各片区基于各自产业基础和要素禀赋,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化治理、推进数据价值化为方向,聚焦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实现“一江两岸三片区”各展其能,又握指成拳,打造统筹有力、协同有效、市场活跃、要素齐备、量质领先的数字经济生态。

  (二)强调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资源配置。提出人才链、科技链、资本链、载体链、产业供应链的有机结合,打造试验区的产业发展生态圈。

  (三)提出开放场景招引市场。要求各片区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引资政策,通过梳理盘点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医疗等领域场景应用市场图谱,以进一步开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培育和吸引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顶尖企业。

  (四)强化公共平台支撑作用。考虑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是核心工作的特点,强化公共实验室、科技孵化平台、国际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认证(RTTP)、知识产权保护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服务平台的建设。

  四、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局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利用“广州工信”客户端,政务微信等移动平台广泛公布;三是利用局重点项目(企业)服务组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公布。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座谈会、印发政策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将在我局网站同时公布。


       政策原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产业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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