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与《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5号)的政策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等7个政策兑现项目受理。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至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二、2023年度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
(一)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给予扶持30万元:
1.拥有完善的成文管理制度并配置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2.按时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版权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年度举办知识产权类活动不少于10次(主办、协办、与有关部门合办的跨行业对接交流、政策解读、知识培训等),单次参加企业不少于20家。
4.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或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会员企业不少于15家。
5.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版权主管部门完成本行业动态分析或政策建议报告,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二)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给予扶持10万元:
1.有完善的的成文管理制度并配置不少于2人专职工作人员。
2.按时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版权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年度举办知识产权类活动不少于2次(主办、协办、与有关部门合办的跨行业对接交流、政策解读、知识培训等),单次参加企业不少于10家。
三、保险机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保费扶持
对上一年度提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每单保费的6%给予扶持,每张保单最多扶持30万元,本事项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若申请此项补贴的区内保险机构在两家以上,且各家区内保险机构合计扶持总额超过3000万元时,则按照各家保险机构所占业务份额分配这3000万元。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
对于新建的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按建设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五、驰名商标保护扶持
对新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并在本区实施产业化的,每件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
六、地理标志产品/商标资助
对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成功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
七、地理标志相关使用权扶持
(一)对获得本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二)获得本区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权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万元。
八、知识产权保费扶持
对为本区企事业单位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包括商业秘密保险)的单位,按投保费用的50%给予扶持,每个单位每年最高扶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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