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一站式服务,现组织开展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地市于2024年11月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光盘、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推荐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二)申报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三)项目允许联合申报,如联合申报,需明确申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承担申报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示和处理、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其它必要事宜。
(四)申报单位或联合体单位须具有面向企业的工业互联网与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诊断、转型咨询、平台适配验证、测试认证、人才培训、信息安全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标准制定等能力。
(五)申报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省内具备线下场地、不少于100人规模的本地化团队、良好的就近服务能力,能及时响应企业服务需求。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数字化和行业服务经验。
(六)申报单位或联合体单位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领域顶层规划、课题研究、指南指引等优先;参与过数字化、智能化等领域国家标准编制优先;具有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验优先。
三、支持方式
(一)项目总投资要求不低于6000万元,省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奖补支持,支持金额不高于2820万元。
(二)财政资金分批拨付,确定项目并签订项目承诺书后拨付部分启动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视完成情况拨付其余支付资金。
(三)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4年6月1日,完成时间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包括设备费(含软件和网络设备)、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含税。财政资金可用于设备费(含软件和网络设备)、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不含税。
(四)支持数量为1个。
四、建设内容
促进中心聚焦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以“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为原则,打造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线下服务载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规划咨询、评估测试、标准研制、适配认证、产品推广、供需对接、人才培训、产融合作、信息安全保障等一站式、全链条、陪伴式服务。重点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构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路径—供给”矩阵库。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场景、痛点难点,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与供给路径研究,构建“需求—路径—供给”矩阵库,打造面向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工具箱、资源池、案例库,帮助制造业企业“看样学样”、加快转型步伐。
(二)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完善“一企一档”、数字化服务商和产品工具箱等基础数据,提供评估测试、供需对接、创新孵化、跟踪监测、资源赋能等核心服务,基于统一的公共平台广泛服务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各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实现供需精准对接、精准服务。
(三)提供一站式全环节线下综合服务。面向制造业企业打造线下服务场所,提供从转型咨询、供需对接到改造服务、评估评测、适配认证等一站式全流程的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汇聚丰富的供需侧生态资源,实现资源协同,打造综合服务能力。
(四)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育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化人才培育体系,培育一批既懂制造业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为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提供复合型人才培育保障。
(五)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信息安全服务体系。推动建立省企业信息安全工作的统一服务窗口和技术平台接口,构建安全诊断与应急演练工作体系,推动培育企业信息安全生态,持续建设技术支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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