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挖掘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申报2024年第四批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智能移动终端行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次咨询诊断项目网上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含)。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行业)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的企业或机构,名单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为准。
(二)申报单位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的服务对象须为纳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行业)拟改造企业名单的企业,名单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为准。
(三)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启动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在2024年12月10日(含)前完工且在“企莞家-东莞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
(四)申报单位和服务企业均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服务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对服务商给予资助,单个服务商获资助最高不超过450万元。资助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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