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多少钱?
答:
南沙区
对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50万元的落户奖励。
对本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算上广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得奖励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失效日期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从广州市以外地区新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首次由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区内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在获 或落户奖励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1] 1号)(有效期3年)
广州市
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当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额外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企业申报金额在1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以上奖励累计最高100万元,由企业统筹使用。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广州市通过 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2022年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2年5月5日起,第一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
,申报咨询找 ,广东省2022年度“科技服务项目供应商”。广东科泰13年经验,服务企业突破12000家,省内极具口碑的科技服务示范企业。不通过不收费,高企服务齐全,专家指导,绿色通道,欢迎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