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通知内容,珠海市各区企业申请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由市工信局主导,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奖励政策。
一、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基本条件
①在珠海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企业重视技术开发工作,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 识,能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③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 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知 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领先。
④经营运作正常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上年度销售收入 不低于 2000 万元。
⑤企业每年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 3%, 且不少于 150 万元。
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 研究与试验开发人员总数不低于 15 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含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少于 20%,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少 于 30%。
⑦技术开发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低于 300 万元,且 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的技术开发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占 60%以上。
⑧内部建立了较好的运营机制,具有较高的技术管理水 平和质量认证标准。
⑨对企业技术中心制定了明确的研究开发规划和目标, 并能积极组织实施。
⑩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免申报情况
已被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的,按照市级企业技术中 心申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即可认定为市级企业 技术中心。
三、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程序
①申请企业填写《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和《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 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信主管部门。
②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信主 管部门初审后,择优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审查后,初步确 定认定名单。
④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议公示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珠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时间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按集中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进 行,每年 1-2 次。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通知。
五、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及扶持政策(若有最新政策,以最新为准)
①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横琴新区、各行政区 (经济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区域政策给 予资金支持。
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 目,给予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项目。
③每年优先推荐已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 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