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全文

2022-06-1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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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精准高效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深入挖掘广东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供给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转化需求,促进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创新专利技术更多链接惠及中小微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任务

  (一)广泛发动和全面摸清专利技术开放许可底数。召开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技术开放许可试点动员推进会,编制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手册;支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进行挖掘分析,会同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形成分类专利技术供给目录。(知识产权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高等院所、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

  (二)建立健全专利开放许可受理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负责制定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受理办事指引,明确受理程序及受理资料,优化完善开放许可信息模板,并向专利权人提供统一的专利许可发布信息表模板。专利权人应当在许可信息表中对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等事项作出承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知识产权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

  (三)建立专利开放许可核查和价值评估评价咨询机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对拟发布专利的法律状态、是否存在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是否进行了质押登记等情况进行核查。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声明的,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对于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提示并予以指导。支持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机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估值中心对拟开展开放许可的专利技术提供公益性价值评估评价咨询服务,出具相应的评估评价或咨询报告。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与开放许可专利评估制度,夯实专利技术开放许可基础。(知识产权促进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

  (四)构建“1+N”省市联动许可信息发布平台。依托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受理和信息发布主平台,推动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省内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等,建设一批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分平台,形成许可信息发布网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院所依托自有平台发布开放许可信息,扩大信息受众面。省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在省知识产权局指导下负责统筹全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工作,各分平台定期向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推荐开放许可专利信息。(知识产权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

  (五)明确开放许可期限并建立合理定价机制。对拟开展开放许可的专利技术,按照行业划分,首年尽量采取免费许可或按当年年费缴纳金额作为开放许可许可费定价。次年或后续持续开展开放许可的专利技术并选择一次性支付的,许可费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的“十三五”期间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数据中的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以及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或估值中心提供的公益性专利技术价值评估评价咨询意见来确定,促进实现相对科学、公允、低成本定价。鼓励中小企业向专利权人提出使用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作价入股、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常见支付方式进行实施许可或继续延续开放许可。(知识产权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高校院所负责)

  (六)建立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机制。依托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和各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分平台,按月集中公开发布专利技术供需目录和专利技术供给产品。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专利号、专利权人名称、发明名称、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许可期限、许可的技术领域、许可的国家和地域范围、专利权人联系方式、专利评估评价或咨询报告等数据项;各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分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除省级平台发布的信息数据内容外,还应包括发布专利相关研发团队及专利转化运用背景、前景等外延信息。在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统一组织下,各分平台的开放许可信息以网页链接、接口调用等方式进行共享。鼓励省内各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等平台通过开辟专板、成立子平台等方式聚合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扩大受众面、提升成交率。(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促进处、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高校院所负责)

  (七)着力促进专利开放许可供需精准对接。建立常态化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征集机制,分产业分领域开展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征集,并与企业技术需求进行智能匹配。依据“谁发布谁对接”的原则,各专利开放许可平台积极协助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其他创新主体筛选具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强、适于实施的专利技术参与开放许可;鼓励高校院所、国企等创新主体专利许可供给方积极对接发布平台和服务机构,共同探索开发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提前设定清晰、合理的专利技术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形成专利开放许可“连接器”,多渠道推动专利开放许可。鼓励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根据平台发布专利信息,利用大数据基于关联匹配度进行开放许可专利智能匹配与精准推送,持续开展面对面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引导省内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园区等围绕行业共同需求,将开放许可专利纳入公共专利池,推行实施专利技术二次开发。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设立专利开放许可专场活动,拓展专利开放许可渠道。(知识产权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高校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

  (八)做好专利开放许可相关交易保障。全国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信息表中公布的许可条件的,原则上参与广东试点的专利权人不得拒绝达成许可。知识产权部门向许可双方提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样例,引导许可双方明确基本权利义务,对必要事项进行约定,保障许可交易安全,促成快速许可。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许可合同内容自行协商。当事人达成的所有开放许可,按专利权人承诺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权人提交许可信息表后进行专利权转移的,应当提请撤回已公布的信息。发挥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持牌交易中心保障交易合规的功能,建议专利开放许可成交后进入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鉴证,在试点期间交易中心负责提供免费服务,并出具交易鉴证书。(知识产权促进处、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九)建立开放许可专利保护机制。支持建立针对开放许可专利的侵权监控机制,引导侵权人到专利开放许可平台获得合法授权、合规经营,强化对开放许可专利的行政保护,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形成运营和保护的闭环效应。加强开放许可专利纠纷调解工作,省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市局、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受理并做好调解工作,切实维护许可双方的合法权益。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中如发生专利纠纷,请求人可以到被请求人所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请求调解,也可以选择相关行业协会或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原则上,许可方应配合被许可方推进专利落地实施,同时被许可方不以从许可方配合专利落地实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来损害专利权的稳定性。(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完善专利开放许可激励措施。知识产权部门联合教育、科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等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人才职称评定、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激励和支持。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重点科研组织、国有企业等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各地级以上市对高校、院所、国企等创新主体面向中小微企业达成开放专利许可的,可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购买开放许可专利侵权保险、开展公益性专利评估评价等转化运用工作,对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中表现突出、运营模式新、市场认同度高、实际许可成效好、推广价值大的平台机构,给予相应的激励支持。(知识产权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推动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多层面开放许可受理业务培训,及时推广试点经验,对试点工作涉及的信息核查、评估定价、交易保障给予支持、指导与协调。引导省内高校院所、国企、中小微企业、运营交易平台、信息核查和发布机构等各方提升意识与能力、各司其职,合力推动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国家及本省试点方案,以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取得实效为目标,制定完善本市细化措施,广州、深圳、东莞作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要制定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有关细化措施和实施方案于省试点方案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报备省知识产权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省知识产权部门依托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在粤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项目等,支持全省高校院所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专利有偿使用机制以促进国有企业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支持有资质条件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发挥主渠道作用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业务。各地级以上市结合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加大对专利开放许可的投入支持力度;或结合年度预算谋划,对达成的专利开放许可给予奖补支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总结评估。适时遴选并公开发布一批试点经验或典型案例,在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上予以宣传推广,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对试点中质量高、市场前景好或已达成许可意向的专利,推荐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及时总结我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炼有效经验。各地市及时报送工作简报和试点总结。试点成效将作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绩效评价与后续支持依据的重要方面,参与试点的情况将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及相关运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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