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以及相关加计扣除政策要求,按照《江门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的工作指引》,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将组织对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提出异议的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进行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17:30截止)。
二、申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提出异议的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的企业。
三、鉴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并将研发项目鉴定所需资料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报送开平市科工商务局。企业有多个项目需要鉴定的,每个项目需要单独提交一项申请。
(二)形式审查。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形式审查。企业须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初审和形式审查只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或网上评审形式。
(四)结果反馈。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示期内向鉴定部门提出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鉴定不通过的,将不受理异议复审。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申诉不能对已提交项目材料进行修改,申诉内容不得与已提交资料自相矛盾。公示结束后,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将鉴定结果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基本信息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科研管理制度等;
2.项目计划书(申请(报)书、方案或类似材料);
3.立项证明材料;
4.项目过程证明材料;
5.项目结果证明材料;
6.项目主要研发费支出证明;
7.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8.诚信承诺书(附件2);
9.《税务事项通知书》;
10.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107-1表和107-2表)(规模以上企业提交)。
(//m.auto-fm.com/)成立17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视频专栏
-
栏目ID=3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申报、指导培训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上门服务、专家指导
加计扣除减免税额怎么算?答疑解惑、咨询培训
国家扶持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索取资料、解读政策
科技项目申报,享百万财政补贴,减免40%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