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补助奖励

2026-06-22 11:51
来源: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2024〕4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在线申报时间:6月22日-7月20日18:00

  (二)材料提交

  项目通过审查后,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7月25日前
 

  二、支持方向

  本次2026年度珠海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征集包括支持适航取证和支持企业试飞两个专题。
 

  三、支持内容

  (一)专题1:支持适航取证

  1.对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受理型号合格证(TC)或生产许可证(PC)申请的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大型非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2.对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的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大型非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400万元、2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3.本专题共二个方向,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

  (二)专题2:支持企业试飞

  对在本地的飞行测试场地开展试飞、测试、验证等活动的低空经济制造企业,按照实际试飞服务费用的3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本专题采用事后奖补方式。

2026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补助奖励

  四、项目补贴范围

  2025年6月1日-2026年6月18日期间
 

  五、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珠海市(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主营业务为eVTOL、飞行汽车及大、中、小、轻、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等的低空经济相关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研发服务团队、设备、场地等主要保障条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在申报本项目时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来承担的各级财政资金项目在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情况;无验收不通过和到期未验收的项目。

  (四)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五)项目金额达100万元的必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专题,只需提供一份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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