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取消有关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2026年第一批)

2026-07-06 09:21
来源: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取消68家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企业,可以三年内再次申报。

  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深圳市取消有关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2026年第一批)
 

  附件:

取消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6年第一批)
a10380cab4c955334d0d1cad898a5443.pdf (115.88 KB)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6年7月2日
 

   (//m.auto-fm.com/)成立17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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