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是一种将策略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应用于产品、系统、服务及体验的设计创新活动,通过技术、用户、商业、文化等整合优化,旨在提升产品价值、创造品牌效应、增强企业和产业竞争力。工业设计是创新链的起点,价值链的源头,来源于制造也服务于制造,是生产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后劲所在。
一、制定背景
建设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提升我市制造业设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工作,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要求,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驱动和引领作用,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要求和战略目标,我局研究制定了《汕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对象及实施主体
适用对象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和鲜明的发展特色,水平领先、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业绩显著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或科研院校工业设计中心。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复核及动态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涉及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概念、种类、申报和管理,以及认定企业应遵守本办法,体现在文件第一至六条。二是明确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及科研院校工业设计中心这三类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的基本条件,体现在文件第七条至九条。三是明确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程序,体现在文件第十条至十三条。四是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解释及实施期限,体现在文件第十四条至二十一条。
四、实施期限
《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