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22年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申报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填报起止时间:
2023年4月8日-5月8日 17:0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起止时间:
2023年4月8日-5月15日 17:00
(三)纸质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6日-5月26日 17:00
二、奖励标准
(一)管理单位绩效奖励申报
管理单位分为科研机构(含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两类根据总得分确定绩效评价档次。绩效评价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给予奖励。
(二)用户单位费用资助申报
对用户单位预约使用“莞仪在线”的科研仪器设备开展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给予20%资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共享服务站绩效奖励申报
根据总得分确定绩效评价档次。绩效评价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给予奖励。
(四)开放共享培训活动资助申报
1. “莞仪在线”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训活动资助
市科学技术局委托的“莞仪在线”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行业性、综合性培训,实报实销,全额资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补贴不超过30万。
2.管理单位、共享服务站培训活动资助
上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本年度培训经费资助比例为80%,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上年度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本年度培训经费资助比例为60%,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上年度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本年度培训经费资助比例为50%,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上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不给予资助。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