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珠商〔2020〕76号),我局拟定了相关申报指南,将按步骤推进2023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事项)申报工作。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核实具体项目申报内容和有关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23:59。逾期视为企业(机构)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二、奖励标准
(一)支持跨境物流业务项目
1.对经港珠澳大桥往来珠港开展货运业务的本市公路舱单传输人给予资助
货柜车按不超过800元/车次、普通货车按不超过200元/车次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申报单位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建设珠港澳陆空联运配套设施项目给予资助
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对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物流业务给予资助
按不高于2元/个包裹的标准给予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物流园区内、外物流项目
本项申报内容不含危险品物流项目。
1.对在粤港澳物流园、高栏港国际物流园、空港国际物流园等国际物流园区内新设、改造或增资的物流项目给予资助。
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在上述国际物流园区之外新设、改造或增资的市内物流项目给予资助。
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物流示范项目、物流示范园区及A级物流企业
对获评为国家级物流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级物流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级物流示范园区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5A、4A和3A级的本市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升级给予级差奖励。
(四)支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城乡配送网络建设项目
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上述按实际投资金额核定申请资助的项目,投资金额不含土地使用成本、企业注册资本金、办公楼、宿舍、办公装修、招待等费用。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奖励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