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潮府函〔2022〕348 号)中“一、切实促进工业投资”“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条款,进一步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以下支持项目。
(一)鼓励企业增资扩产
自 2022 年起,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额最高可达400万元。奖励资金按 4:6 的比例由市及项目属地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按照省技改政策及申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给予相应的事后奖补。自 2022 年起,对经完工评价、现场核查和竞争性入库评审后纳入省技改资金项目库,但未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5%进行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 万元。奖补资金按 4:6 的比例由市及项目属地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自 2022 年起,对首次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首次列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首次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自 2022 年起,对工业企业产值首次超过10 亿元、50亿元和 100 亿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 万元、100 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按 4:6 的比例由市及项目属地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五)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自 2022 年起,对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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