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涌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镇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3年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镇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三)遴选目标重点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企业,企业所属产业必须符合我镇和水乡经济区产业发展导向。
三、其他
倍增期限原则上截至2026年12月31日,以 2022年为基础年,企业以基础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依据,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实现年均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为15%,或达到承诺目标的视为通过年度考核,2026年实现倍增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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