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促进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倍增计划,按《中堂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1号)及《中堂镇推动“倍增计划”升级版行动方案(2022年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现拟表彰奖励2022年期间获得上级立项或审批的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倍增计划的相关项目。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2日。
二、资助对象及范围
镇内购置投入新设备的中小微企业。
三、申报条件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我镇办理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工业企业;
(三)新设备购置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内,并已投入使用;
(四)项目设备投入100万元(含)以上,项目设备投入的核算范围为购置设备、仪器及配套软件的费用(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四、资助标准
我镇中小微企业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目标的项目。按照新设备投入总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万元。凡已获得省、市相关政策支持的设备,我镇不予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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