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32号,以下简称纳米十条)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2号)及相关办事指南,按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纳米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8月11日。
二、风险投资奖励
在企业申请前2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3000万元以上投资,在最近一轮融资中企业的投资前估值达到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按照该轮实际投资总额(以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三、“纳米之星”总决赛获奖项目产业化奖励
对获得“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将获奖项目引入本区实行产业化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25 万元和 15 万元奖励。区外获奖企业迁入本区并将获奖项目引入本区实行产业化的,参照新设立企业给予奖励。
四、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
对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在区内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租用办公用房的面积以租赁合同面积为准,租用办公用房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从首次满足扶持条件的时间起算,每年申请一次。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达到补贴条件的,即可享受资金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的期限至政策有效期届满为止。
五、纳米科技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对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