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正式印发修订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发改高技规〔2024〕XX号),在强化动态监管的同时,首次系统性明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国家创新体系核心载体的战略定位,并配套释放五大高含金量政策红利。这意味着,获评或持续保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的企业,将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产业链协同等方面获得前所未有的优先支持。
对科技型企业而言,这不仅是荣誉标签,更是撬动政策资源、加速技术转化、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黄金杠杆”。

一、红利一:国家级科技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开启
新版《办法》明确:
“对运行评价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这意味着,技术中心不再只是“研发部门”,而是国家科技资源配置的“第一梯队”。企业可优先获取千万级乃至亿元级项目资金,主导或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
二、红利二:财政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叠加放大”
中央层面:对评价优秀的技术中心,给予“创新能力专项”“中试平台建设”“首台套应用推广”等专项资金倾斜;
地方层面: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多地已出台配套政策,对国家级技术中心给予100万~10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并在用地、用能、环评等方面开通“白名单”通道。
举例:某长三角智能制造企业2023年获评优秀,2024年即获得省级配套奖励500万元+市级技改补贴300万元,政策杠杆效应显著。
税务总局配套政策明确:
•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或120%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
• 进口用于研发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符合条件的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地方可叠加地方所得税减免、人才个税返还等“组合拳”。
据测算,一家年研发投入5000万元的国家级技术中心企业,仅加计扣除一项即可节税超600万元。
四、红利四:高端人才引进与职称评定“政策直通车”
人社部、科技部联动支持:
• 国家级技术中心企业可自主设立“首席科学家”“技术总师”等岗位,享受地方人才引进补贴(如安家费、购房补助、子女入学);
• 企业研发人员可依托技术中心平台,优先申报“国家卓越工程师”“省市级技术带头人”等职称与荣誉;
• 部分省市试点“技术中心人才积分落户绿色通道”,大幅缩短落户周期。
五、红利五:产业链“链主”地位强化,获推“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
新版《办法》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明确:
“支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联盟、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整合上下游资源,承担产业链‘卡脖子’技术攻关任务。”
这不仅提升企业在行业的话语权,更可获得政府背书参与标准制定、政府采购、首台套目录推荐,实现从“技术领先”到“生态主导”的跨越。
六、企业如何抢抓红利?三大落地建议
建议一:建立“政策红利追踪机制”
设立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持续跟踪国家及地方对技术中心的专项支持目录,确保“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建议二:构建“项目-人才-资金”三位一体申报体系
将技术中心建设与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申报统筹规划,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建议三:主动对接“政产学研金”资源网络
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技术对接会、揭榜挂帅、成果路演等活动,扩大技术中心影响力,争取更多资源倾斜。
结语:政策红利窗口期已开,行动决定收获
新版《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释放的五大红利,不是“普惠福利”,而是“优者专享”的战略资源。只有那些真正把技术中心作为创新引擎、持续投入、产出成果、合规运营的企业,才能在政策东风中乘势而上,实现技术、资本、市场的三重跃升。
国家级平台,正在成为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和“护城河”。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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