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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主要呈现这四大特点
2月28日,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长解敏代表编委会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编制、科技成果转化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做了详细介绍。
解敏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部署,为掌握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科技部、财政部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2018年共收集到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解敏表示,报告中“科技成果”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规定的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报告重点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的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进行分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作为“产学研合作”内容单独专章分析。
据悉,年度报告以全国2766家公立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为样本,综合分析了这些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主要类型分析、财政资助项目成果转化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及奖励、产学研合作、兼职创业和创设参股新公司、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8部分内容,旨在使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进展情况和成效,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的问题和障碍,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报告》显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快速增长
2017年,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合同项数增长迅速。合同金额达121亿元,同比增长66%,合同项数为9907项,同比增长34%。同时,转化合同收入超过1亿元的机构达到31家,同比增长55%。
(二)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不断提升
科技成果交易合同均价显著提高,转化合同平均金额为122万元,同比增长约24%。技术入股金额激增。作价投资合同金额52亿元,同比增长1.1倍,平均合同金额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1.3倍。
(三)科技创富效应进一步显现
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金额大幅增长,股权奖励金额激增。2017年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超47亿元,同比增长超24%,其中股权奖励为25亿元,同比增长近1倍。奖励人次和人均奖励金额稳步提升。现金和股权奖励科研人员6.2万人次,人均奖励金额7.6万元,同比增长近24%。
(四)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增强
高校院所输出技术和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简称“四技”)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6457家,同比增长37%,创设和参股新公司1676家,同比增长近33%。
《报告》汇集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及时出台政策配套文件,转化环境日益完善
多数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清华大学积极制定配套规章文件,成果转化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上海交通大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探索出多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东北大学构建适合自身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瞄准市场需求,推动高价值成果产业化
研发单位瞄准市场需求,注重科技创新源头设计,形成了大量高价值科技成果,在政策利好的大环境下持续转化。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以5.2亿元转化,创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连续产出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成果达9项。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设立重点产品研发计划,转化满足产业需求的高价值成果。
(三)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
研发单位结合多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建立符合成果转化特点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南京邮电大学构建了倒三角管理、3S商店服务、三链融合协同的“333”技术转移体系。北京理工大学探索建立了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有力支撑了该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济大学借助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形成“企业+高校+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的模式。
(四)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
研发单位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了适合自身特点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形成了研发与临床相结合的特色产学研合作模式。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面向产学研合作的项目经理制度,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服务北京大学探索形成了以“企业长期投资基础研究+专利转让”为主的校企协同创新模式。
(五)加大科研人员奖励力度
大部分单位完善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科研人员获得的奖励金额大幅提升。中南大学现有5个合同金额超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收益的70%奖励给科研人员。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奖励科研人员金额近2亿元,同比增长2.2倍。南方科技大学科研人员获得高额股权奖励,转化主要贡献人员人均奖励金额达1180万元。
(六)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成果转化动力
很多单位建立了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将科研成果的经济社会影响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出台成果转化收入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评价机制。
(七)探索创新激励机制,激发研发热情
部分单位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灵活处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西南交通大学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海理工大学依据当地政策灵活选择“先投后奖”转化路径转化高价值科技成果。西安交通大学探索形成“职务科技成果收益(股权+现金)混合所有制”成果转化模式。
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既有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也有承接企业科研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还不够完善,落地困难。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缺乏。三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四是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企业转化能力不强,对于中试、熟化投入不足。
《报告》还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完善成果转化相关配套政策
建议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政策,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无形资产管理规定,为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完善相关政策环境。建议科技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统一审计、监管标准,打消执行政策的顾虑。优化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程序,促进政策全面落实,允许通过持股平台转化的成果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二)着力培育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人才
鼓励各单位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引导建立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培育专业服务人才,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技术经纪人培养体系,试点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及课程。发挥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作用,培育打造运行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
(三)完善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出台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序推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机构和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改革,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对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参考和依据。鼓励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切实履行法人责任,主动作为,接好政府下放的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单位内部科研人员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
(四)提升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质量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以应用为导向类项目要立足产业需求,吸引更多企业组织联合研发,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的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人才、资金等条件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重要支撑保障。重视研发成果的技术成熟度,推广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评价,促进技术成果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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