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转向:从“帽子导向”到“贡献说话”
2025年新版认定标准大幅弱化对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头衔等级的硬性要求,转而构建“三维实绩评价模型”:
• 技术创新实绩:如主导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并实现产业化,年营收超1000万元;
• 产业带动实绩:如创办企业获国家级“专精特新”认定,或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就业超200人;
• 社会服务实绩:如在公共卫生、应急救灾、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表彰。

二、哪些“非传统成果”可作为认定依据?
政策明确以下10类实绩成果可等效或优于传统学术指标:
1. 发明专利:获授权且实现产业化,年销售额≥500万元;
2. 技术标准: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排名前3);
3. 成果转化:技术作价入股或转让金额≥100万元;
4. 重大工程项目:担任国家或省重点工程核心技术负责人;
5. 高价值技能: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
6. 创业成效:企业估值超1亿元或年纳税超500万元;
7. 临床突破:在重大疾病诊疗中形成创新方案并推广;
8. 文化影响力:作品获国家级文艺奖项或海外主流传播;
9. 绿色低碳贡献:主导项目年减碳量≥1万吨;
10. 应急攻关成果:在重大公共事件中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三、企业人才迎来“黄金窗口期”
新政特别强调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倾斜:
• 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对在本地企业全职工作的高级工程师、首席技师、产品总监等岗位,设立“产业急需人才”专项通道;
• 用人单位可出具《实绩推荐函》,说明人才在关键技术、市场开拓、管理创新中的具体作用,作为核心佐证;
• 对“揭榜挂帅”“赛马制”项目中表现突出者,可直接破格认定。
四、如何准备“实绩型”申报材料?
与传统学术型申报不同,实绩导向更注重可验证、可量化、可追溯。建议重点准备:
• 经济效益证明:审计报告、纳税凭证、销售合同;
• 技术权威认可: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应用证明;
• 社会影响佐证:媒体报道、政府表彰文件、行业排名;
• 单位实绩说明:由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详细描述人才在项目中的角色与贡献。
五、专家评审机制同步优化
为保障公平,广东同步改革评审机制:
• 评审专家中产业界代表占比不低于40%;
• 引入“路演答辩+实地核查”环节,对存疑项目开展现场验证;
• 建立“容错机制”,对探索性强、风险高的创新项目给予合理评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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