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杰出人才、领军人才、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一、人才项目简介
深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杰出人才、领军人才、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二、申报指引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预受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转为开始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回复意见,申请人补齐补正后重新提交。
3.审核。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完成初审-审核-审批并出具相关意见。做出审批结果后,该事项网上办理办结。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
4.公示。审核合格的,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异议成立的,通知申请人。
5.签约。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大厅签订《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申报咨询
//m.auto-fm.com/
四、联系方式
1363207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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