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值专利的判定标准和培育方案
本文关键词:高价值专利,高价值专利定义
最近,高价值专利这个词突然变得流行起来,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专利能够被称作是高价值专利却没有统一的定义。其实,高价值专利从名称来看就可以知道其定义,高价值就是价格高、值钱的专利。
对于专利这种无形资产,专利的价钱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合理评估呢?
笔者认为从价值的角度来看,专利的价值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做显性价值,一种叫做隐性价值。显性价值就是大家都已经知道这个专利值多少钱,隐性价值就是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专利值多少钱,或者是大家认为这个专利有可能值多少钱。一个专利具有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中的至少之一,根据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就可以对专利的价值做出基本的判断。下面对此分别进行说明。
显性价值
显性价值就是一个专利已经获得的收益,例如,签订过的专利许可协议,根据该专利许可协议每年可以收到一定数量的钱,因为许可所得到的收益就可以被理解为显性价值;又例如,该专利用于过诉讼并且取得了赔偿,该诉讼的赔偿额就可以被理解为显性价值;又例如,该专利经过了专利权的转让,转让的价格可以被理解为显性价值。
显性价值是对专利价值的一个很好的衡量。如果专利权人想知道一个专利究竟能有多少价值,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获得这个专利的显性价值,通过许可、诉讼、转让就可以测试出这个专利的显性价值。
隐形价值
个专利经过诉讼得到8000万的赔偿,那么这个专利就价值8000万了吗?不一定,因为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个专利很有可能被得到更广的应用,价值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显性价值可以被认为是专利的起步价值,隐性价值如何是决定专利价值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笔者认为对一个专利进行隐性价值评估是一个比较难的过程,这与对一个品牌来评估价值有相似之处,但是又不完全一样,品牌的评估更多依据的是人对于该品牌的信任,而专利隐性价值评估是依据在真实存在的专利权之上的。因此,专利隐性价值评估更像是文物隐性价值的评估,追逐该技术的人越多,该专利就越值钱,并且说不值钱容易,说值多少钱很难。
专利隐性价值应该如何评估?
应该考虑到如下因素:专利在产品或者应用中所占的比例、专利的年限、专利所涉及技术的更新换代等。
假设x是专利的隐性价值,A表示专利所在产品的一年的利润(A1、A2…An表示从第一年到第n年的利润)、B%表示专利在产品或者应用中所占的比例,n表示专利能够使用的权限、C%表示专利每年因为技术的更新换代而导致的该专利在产品或者应用中所占的比例的下降幅度。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如下公式:
x=A1*B%*C1%+A2*B%*C2%...+An*B%*Cn%
下面对该公式所涉及到的几个关键参数A、B、C、n进行说明:
(A)
对于已经发生的利润,是可以直接获得的。而对于未来的利润则需要进行预估,正常情况下,可以计算该行业的增长率作为未来利润的参考。
例如,安卓市场的增长率是20%,那么就可以使用该增长率来预估将来年份的利润。
(B)
专利所占产品的比例,这是一个比较难估计的数字。可以根据领域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以手机为例,如果该专利是基础专利,例如,编码方式等,那么该专利所占的比重就应该加大;如果该专利是应用层的专利,那么该专利的所占的比重就小一些。
(C)
随着技术的发展,一项专利在产品或者应用中所占的比例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应当适当考虑该专利的折旧。比较简单的折旧方式是这样:假定该专利的技术有效年是n年,那么,n年中的第一年不折旧,C为1,第二年C为(n-1)/n,第三年的C为(n-2)/n,依次类推。
(n)
众所周知,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的保护权限是10年,这里的n并不是20或者10,而是一个专利的有限使用年。例如,一项发明从申请到授权一共使用了2年的时间,并且该技术在12年后就有可能淘汰,那么,保守计算,该n的取值应该为20-2-12=6年。
这仅仅是一个基本公式,这个公式是理想情况下能够得到的该专利的隐性价值。但是专利权存在稳定性等问题,因此,应该在计算得到x之后再对该x的值进行折算。
即X=x*M1*M2…*Mk,在这其中X表示计算得到的该专利的最终隐性价值,x表示上述计算得到的该专利的理想隐性价值,M1至Mk表示影响该专利隐性价值的因素所折算的百分比,M1和Mk的取值应该是大于等于0,并且小于等于1。等于0表示该因素的存在导致了该专利的彻底无效,等于1表示该因素的存在并不影响该专利的专利隐性价值。下面介绍我考虑到的几个M,当然这并不全面,可以根据需要增加M的数量。
M1,专利权的稳定性
专利隐性价值的基础是专利权的存在,这就如同一个碎成粉末的元青花是不值钱的。因此,专利隐性价值的评估的最重要的一步是应当评估该专利权的稳定性,对于还处于审查阶段的专利而言,最重要的一步是评估该专利获得授权的可能性。虽然,专利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被驳回或者无效,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仍然是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是否存在能够评价该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成为至关重要的一步。
对于本专利中的技术方案是否在现有技术中存在,发明人可能比专利代理人更加清楚。因此,来自发明人的信息是很重要,要让发明人确认,该专利中所采用的技术在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考虑到很多企业发明人申请专利是为了指标的完成,基于该原因发明人有可能回避已经存在的现有技术。为了准确地评价,应该引入另一个技术专利对该专利的现有技术进行评价。当然,检索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方式。即,一个专利权的是否稳定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检索到的现有技术、发明人自己的评价、技术专家的评价。
例如,通过检索确定该专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可能性为90%、发明人认为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可能性为95%、技术专家认为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可能性为80%,那么可以采用平均的方式来得到该M1的值。当然也可以采用加权平均的方式来计算,可能性评价越低的占用的份额就越大。具体的公式可以再研究一下。
M2,专利权的规避的可能
一个专利的技术是很可能被回避掉的,这需要技术专家给一个评估值,当然也可以通过检索来确定被规避的可能。
例如,专家给出的该技术被规避的可能性为0,那么,该M2的取值就是1,,即M2的取值应该为1减去被规避的可能性。
M3,侵权取证的难度
这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侵权取证越容易,则该值取值越高。
上述专利隐性价值的评估的参数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不考虑专利权的存在以及取证时的单纯计算专利隐性价值的参数;第二类是从专利权存在、取证以及侵权角度考虑对专利权的影响。对于这两类参数均可以更具实际的需要进行删除或增加。
专利的价值
通过上述可以得到专利的隐性价值和显性价值,将这两个价值作为输入再通过加权和或者其他的计算公式就可以得到专利的价值了。上文中论述的都是一个专利已经申请或者已经授权之后的价值评估,如果一个企业想申请高价值专利应该如何评估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照隐形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评估,当然可以还要考虑专利挖掘难度、技术走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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