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报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 3 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或者 B 级。
二、注意事项
1. 网上申报时间:申请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将无法填报。
2. 纸质材料递交时间:申请企业在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审批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 第三方审核机构地址:长城战略咨询(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座503室)。
4. 联系方式:如对申报政策要求有疑问,请联系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处或第三方审核机构。
5. 一体化系统咨询:如对一体化系统有疑问,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6. 业务交流和咨询:请申报企业加入区瞪羚工作QQ群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7. 监督举报:如有需要,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投诉邮箱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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