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3〕6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东莞市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含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自申报之日起,申报对象土地承包合同租期或场所使用日期至少覆盖到2025年12月31日。已获奖励的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温室大棚连片达到5亩以上,自动节水灌溉系统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工厂化种植设施面积达到10亩以上,或者粮食机耕机插机收化率达100%。
(二)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种植连片粮食面积达到100亩以上,蔬菜面积达到30亩以上,水果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或者花卉苗木面积达30亩以上。
三、评选标准
(一)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评选标准
1、设施先进。设施蔬菜、花卉或者水果等生产基地以玻璃温室、大棚或节水灌溉为主体,实用农机具等设施配套基本齐全;设施粮食重点应用机耕机插机收等设施设备。
2、科技先行。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与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行合理的种植技术规程,应用高效低毒农药或水肥一体化等绿色生产技术,努力提升产品质量与档次,切实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有效提高耕地使用效率,积极培育农业大户。优化生产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推进生产销售一体化,拓宽销售渠道,实现规模效益。
4、效益显著。发展高效农业,同类作物单产设施栽培比常规大田种植明显提高,温室栽培和节水灌溉明显节本增效。
(二)市级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评选标准
1、品种培优。基地积极引入优良新品种,推进品种更新换代,品种优良化率达到90%以上。
2、品质提升。优化栽培管理措施,积极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模式。优化肥水管理,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或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做好质量追溯,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3、品牌打造。加强品牌创建,至少有一个企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或者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定等。
4、标准化生产。鼓励示范基地推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作业、统一技术服务。
四、奖励标准
被评选为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含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的单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3年全市计划评定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含种植业“三品一标”示范基地)10个。
五、申报时间
各镇街(园区)于10月31日(星期二)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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