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海珠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海科工商信规字〔20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独角兽、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获得2022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
(二)获得2022年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和高精尖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
(三)获得2022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州市高水平企业研究院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
(四)2022年新迁入海珠区且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并已完成工商注册、纳税、统计关系变更的企业。
企业同时符合所列的多个条件的,选择任一条件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扶持措施
(一)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二)对本办法实施后获得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和高精尖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50万元(累计最高150万元)、年度最高30万元(累计最高90万元)、年度最高10万元(累计最高30万元)、年度最高10万元(累计最高3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三)对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州市高水平企业研究院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给予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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