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积极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速发展高端港口经济,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的新贸易创新中心,我区制定出台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以下简称“现代航运服务业10条2.0”)。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现代航运服务业10条2.0》政策兑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释放政策红利,我局制定相关政策细则,确保《现代航运服务业10条2.0》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见效,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二、主要思路
《实施细则》围绕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企业精英奖、办公用房补贴、能级提升奖、产业集聚奖、航运文化推广奖七个条款全方位对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从落户、人才、活动鼓励等维度给予扶持。
三、主要制定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章,其中: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政策依据、明确申请本细则扶持的企业类型,三个前置条件、关于承诺书的规定以及不适用的企业情形。
第二章为行业资格认定,明确航运企业机构认定的条件、参照的资料以及认定程序。
第三章为项目落户奖,明确了不同类型航运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明确了注册资本的证明依据、明确了兑现部门的认定程序和此条款的特殊情形。
第四章为经营贡献奖,明确了该条款对存量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说明了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存量和增量的定义;明确了对新迁入和新注册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和特殊情形下的相关规定说明。
第五章为企业精英奖,明确了该条款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的计算方式、涉及个税事宜兑现的指引参照文件和代扣代缴相关规定。
第六章为办公用房补贴,对航运企业及机构租赁、购买区内办公用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分别说明。
第七章为能级提升奖,明确了对开展黄埔国际邮轮游船、珠江游航线、以及港澳游自由行游艇公司的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明确了开展航运专业技能的专业机构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第八章为产业集聚奖,明确了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申请该条款的条件和奖励标准。
第九章为航运文化推广奖,明确了申请航运活动经费补贴的条件和奖励标准。
第十章为附则,明确了申请时间及要求、审核流程、从高不重复原则、各条款对应兑现部门、有关表述的解释说明、小数点问题、预算方式、资金划拨方式及有关事项、货币单位相关解释、资金安全与责任追究、细则与政策同步实施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