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2023-12-14 09:42
来源: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附件: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安排额度表.doc (35.50 KB)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69.00 KB)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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