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第三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5日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 上一篇:2023年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的公示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