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3〕155号)的精神,我局对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企业拓展市场专项资金(2023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3楼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电话:0769-22818603
附件: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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