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东莞市注册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在莞高校。申报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的申请单位,还可以是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市外境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单位等。
(二)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趋势发展、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具备软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关研究经验。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时可提供2~3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论文、报告、获领导批示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将作为立项的参考依据。
(三)申报单位必须从指定的《2020年东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选题申报,自主选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五)课题研究报告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和对策举措必须结合东莞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原则空洞、泛泛而谈,此要求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评判标准。
(一)重点项目,单个课题资助金额40万元
1.依托阿秒光源培育发展东莞激光产业集群研究
2.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研究
3.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领域全面创新改革举措研究
4.东莞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对策研究
(二)一般项目,单个课题资助金额5万元
1.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和成果转化模式研究
2.“三区叠加”机遇下东莞制造业与深圳对接融合与提升研究
3.东莞市科教产融合成效及优化策略研究
4.打造莞港科技创新联合体的思路研究
5.校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多主体协同模式的研究
6.东莞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实施路径研究
7.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东莞市科技保险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8.关于促进东莞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二)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
(三)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附件: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21年东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