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时间、条件要求

2024-07-17 09:56
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0〕19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珠海市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各评价企业于8月16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达所属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作总结和评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评价范围

  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08家)。

珠海市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时间、条件要求

  三、评价材料

  (一)承诺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

  (四)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

  (五)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含)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70分(含)至90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含)至70分之间为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

  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