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4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时间、条件要求

2024-07-29 16:58
来源: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以及相关加计扣除新政策要求,更好地协助税务部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将佛山市2024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收到税务部门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企业。
 

  二、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16日(17:00截止)

佛山市2024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时间、条件要求

  三、鉴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

  (二)网上初审。各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

  (三)形式审查。我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企业所属行业为负面清单行业或者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黑名单及存在其他实质问题的,形式审查将判定为不通过。形式审查发现材料存在非实质问题的,我局将在审查结果中进行记录反馈,供专家评审参考。申报材料仅有一次退回企业修改机会,申报企业自退回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补充材料并提交。请企业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初审和形式审查只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鉴定不通过的,将不受理异议复审。

  (四)专家评审。项目鉴定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形式。按照技术领域对项目进行分组,抽取相应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五)异议申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于9月上旬在“佛山扶持通”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布鉴定结果的三天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申诉不能对已提交项目材料进行修改,申诉内容不得与已提交资料自相矛盾。

  (六)结果反馈。9月下旬将鉴定结果反馈至市税务部门。届时企业可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查询技术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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