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9日(截至18:00)。
二、技术合同资助项目
技术合同资助项目按不超过申请单位的2022年技术交易收入额的3%予以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项目中的技术开发合同合计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每类合同合计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5万元。每类合同最多申报20份。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
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资助项目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
支持强度:
1.申请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2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的专项费用(各项活动类投入除外)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1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2.申请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2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的专项费用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5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3.申请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2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的专项费用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1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2024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个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项目、5个技术转移特色基地、3个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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