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措施》(惠市科字〔2024〕18号),现组织开展惠州市2023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吸纳方)后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3年度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在惠实现转化的企业(吸纳方)。
二、申报条件
(一)单项成果成交并实际支付额需达100万元(含)以上;
(二)申报单位需为在惠注册的企业;
(三)申请后补助的技术成果需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四)技术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补助标准
按照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交易额2‰给予技术吸纳方后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8:00。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