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我市2025年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经全市宣传发动、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初审并推荐、局科室内部项目查重、市有关单位项目查重、局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局党组审议同意等申报流程,研究提出了梅州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拟入库项目名单,共1个专题方向,1个项目入库(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附件:梅州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入库项目公示名单
序号 |
申报资金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项目投资额 |
其中设备投资额 (万元) |
项目 开工时间 |
项目 完工时间 |
项目综合 利用能力 (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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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
2023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 |
广福建材(蕉岭)精化有限公司 |
91441400728754104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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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资金类别请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填写;
2.“项目开工时间”和“项目完工时间”应精确到日;
3.“综合利用能力”按项目建成后实际达到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填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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