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 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广州市“三个一批”入库项目申报等服务。2022年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开始进入准备阶段, 将继续为广大企业助力!
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广东省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能力,结合广东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际情况,2021年省工信厅继续推进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并将新建重点实验室分为两类专题分开申报评审,让新建实验室的属性、功能更加明确!
专题一: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是高水平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要平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本专题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主要围绕新 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与精准农业、及综合交叉学科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安全、人类疾病动物模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前沿新材料、纳米科技等方向建设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主要面向粤东西北地区或特色优势学科,通过省市共建、以市投入为主的建设方式,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原则上按照上述要求申报,至少符合4项要求,在启动建设一年内应达到全部要求。申报时须经地市人民政府书面推荐(含地市财政经费资助强度等支撑条件供给)。
2.申报单位要求
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企业性质的公益性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
3.申报数量要求
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1个申报指标。满足下列条件的申报单位 可增加申报指标,申报总数不超过3个:
(1)2019年新立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超过100项 的依托单位增加1个申报指标。
(2)入选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3个以上的依托单位增加2个申报指标;入选1~3个的依托单位增加1个申报指标。
(3)“十三五”期间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的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指标。
(4)增加申报指标的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 至省科技厅,逾期未报的按1个申报指标处理。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补助资金
专题二: 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
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是实验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 衔接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推广和产业化的重要平台。 本专题聚焦行业产业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主要包括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提升我省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类)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要求
企业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持续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5年以上,研究内容与已有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相错位,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2.申报单位要求
(1)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属地须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建有运行良好的内部研发机构。
(2)已建省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在同一研究方向不予重复申报建设。
3.申报数量要求
各地市(广州市、深圳市除外)科技局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有国家级高新区的地市可由高新区管委会再推荐申报1个,同时报所在地市科技部门备案。广州市、深圳市立项数量均不超过5项。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类)补助资金
广东 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