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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细则及具体扶持金额
专题一、高性能关键器件、部件
项目 1.1 大功率无源光纤隔离器、光栅、合束器等器件及激光器研制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2000万元/项。
项目 1.2 工业用大功率准分子激光器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2000万元/项。
项目 1.3 高功率大能量飞秒光纤激光器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3000万元/项。
项目 1.4 面向增材制造的高像素紫外 Micro LED 数字 光场芯片与核心部件研制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1500万元/项。
项目 1.5 超短脉冲激光多轴振镜旋切加工头研制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1500万元/项。
专题二、重大装备与应用系统(专题编号:20220902)
项目 2.1 高均匀性高功率密度激光线光斑加工技术与 装备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2000万元/项。
项目 2.2 多激光增减材复合精密加工集成制造技术与装备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2000万元/项。
项目 2.3 高性能梯度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增材制造技术与装备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项目 2.4 高仿生高通量器官芯片增材制造技术与装备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1500万元/项。
专题三、重大应用示范(专题编号:20220903)
项目 3.1 连续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增材制造技术与 应用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项目 3.2 大功率水导激光多轴精密加工硬脆材料技术与 应用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1500万元/项。
项目 3.3 大尺寸高效精密熔模铸造技术与应用
本项目研发经费省财政资助部分不超过15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申报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含)。
(二)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
(三) 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四)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
(五)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月21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