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拟开展肇庆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7:30。
二、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共建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三、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5项,分为项目一、项目二,其中项目一计划立项4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项目二计划立项1项,不超过30万元。请申报单位针对工作内容选择申报(仅可申报其中一项),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四、地理标志全产业链发展试点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2项,分为项目一、项目二,请申报单位针对工作内容选择申报(仅可申报其中一项),每项不超过43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六、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七、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11万元(含11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九、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25万元(含2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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