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拟于近期开展政策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二、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凡获得项目启动资金奖励、快速成长奖励、发展成效奖励、项目配套奖励任一条的港澳创业企业在基地租赁办公场地的,给予租赁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金额每月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
三、综合补贴
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籍人士发放综合补贴,用于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
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及高中毕业生每人补贴1万元,一次性发放;本科生每人补贴3万元,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补贴6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博士研究生每人补贴20万元,分3年按3:3:4比例发放。
四、实习补贴
支持港澳籍在校生或港澳高校内地学生到园区企业实习,按其实习时间给予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每年补贴时间不超过6个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每年补贴时间不超过10个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2500元,每年补贴时间不超过10个月。
五、聘用补贴
鼓励园区企业聘用港澳籍人士,每新增聘用1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所述条件的港澳籍人士,在其工作满1年后,可申请每人1万元的聘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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