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穗南开管办规〔2025〕3号)规定,现开展2025年航运物流业扶持政策(第二批)兑现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6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6日17:00。
二、申报条件
本次开展2025年(2024年度奖励)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奖励申报工作。
三、申报内容与标准
(一)外贸航线奖
对实现年度外贸航线数量和箱量双增长的集装箱水上运输企业,在南沙港区每新增一条年度吞吐量超过1万标准箱的外贸航线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2000万元。
(二)汽车滚装航线奖
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三)汽车驳船港澳航线奖
对通过商品汽车驳船经南沙汽车口岸运营港澳航线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5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万元。
(四)跨境水路客运航线奖
对经营跨境水路客运航线的水上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对南沙直达港澳的出入境航班给予最高6000元/班次的航线奖励,对南沙非直达港澳的出入境航班给予最高3000元/班次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五)集装箱增量奖
对年度实现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万标准箱的水上运输企业,对其新增部分按每标准箱给予最高25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实现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增量超过6万标准箱时,按6万标准箱进行计算。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1500万元。
(六)物流奖—针对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
对自有营运车辆超过30台的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给予集装箱运输车辆奖励,每年通过南沙港区承运“港到门”“门到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每台车每年1000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万元。

(七)海铁联运奖
对通过南沙港区装卸并经南沙港站或南沙港南站到发的集装箱铁路运输托运人或收货人给予奖励,省内(含市内区外)的奖励标准为最高250元/标准箱重箱;省际的奖励标准为最高350元/标准箱重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4000万元。
(八)水水联运奖
对在南沙港区从事外贸驳船支线运输年度重箱吞吐量超过5000标准箱的驳船运输企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最高10元/标准箱。单家企业年度实现外贸重箱驳船支线运输吞吐量超过10万标准箱时,按10万标准箱进行计算。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500万元。
(九)船舶入籍奖
1.对首次入籍“广东南沙”船籍港的船舶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船龄在10年以下的,一次性给予80元/总吨的奖励;船龄在1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60元/总吨的奖励,奖励分3年平均发放。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0万元。
2.对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电力、甲醇、氨或氢能等清洁能源动力的船舶首次入籍“广东南沙”船籍港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船龄在10年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00元/总吨的奖励;船龄在1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80元/总吨的奖励,奖励分3年平均发放。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0万元。
3.对入籍“广东南沙”船籍港的船舶进行抵押权登记的,单船按照债权数额的2%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同一船舶只能享受一次抵押登记奖励。
(十)国际船舶管理奖
对开展国际船舶安全管理的企业,以实际管理的船舶总吨,按5元/总吨标准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00万元。
(十一)国际海员培训奖
对在南沙开展国际海员培训的企业或机构,按照经培训取得适任证书的国际海员人数,给予1000元/人次的奖励;按照经专业技能和特殊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国际海员人数,给予200元/人次的奖励。单家企业或机构年度最高奖励500万元。
(十二)国际海员外派奖
对在南沙开展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或机构,按400元/人次标准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或机构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同一海员外派计入次数不超过2次。
(//m.auto-fm.com/)成立16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视频专栏
-
栏目ID=3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申报、指导培训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上门服务、专家指导
加计扣除减免税额怎么算?答疑解惑、咨询培训
国家扶持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索取资料、解读政策
科技项目申报,享百万财政补贴,减免40%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