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 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和10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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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 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和10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0日。